刑法学在职研究生案例教学法的正确运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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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20 09:47:19 在职考研辅导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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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教学法源于2000多年前古希腊著名的哲学家和教育家苏格拉底的“知识回忆”学说。苏格拉底认为:“知识是无法通过老师‘传授’给学生的……老师的作用,不是‘教授’,而是帮助和引导学生‘回忆’起本来己经存在十其头脑中的知识。学习的过程,就是‘回忆’的过程……而是由老师向学生提出一系列问题,让学生通过逻辑辩解以及亲历亲验,自己得出结论,从而达到获取知识的目的。”那么,在刑法学在职研究生教学过程中如何正确运用案例教学法呢?

首先,在刑法学在职研究生授课过程中,案例教学是指通过分析案例而不是通过机械记忆教材中的固定知识点来学习刑法的精神和原则。在课堂上教师把本课时的重点知识点讲解清楚后,不是进行下一个单元的学习,而是就本知识点虚拟一个案例或运用一个实例让学生们进行有针对性的思考,在分析时可以提醒学生刑法学的知识不是孤立的,案例中蕴含的理论也不是仅靠本节课的知识就可以全面进行分析的,即帮助学生‘回忆’,这样就可以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们的思维。

其次,在案例教学过程中刑法学在职研究生教师的引导作用非常重要,教师通过向学生提问,启发学生进行回答,当学生的回答有漏洞时,引导学生发现矛盾之处,在不断的论证过程中引导学生总结出法律的原则、规则以及各种法律之间的关系。

最后,对于实际的案例,刑法学在职研究生可以通过阅读法官对案件的合理判决来学习法律推理,培养他们对于法律问题的分析能力。学生即使不去记忆那些法律条文,也一样能够通过案例及法律椎理理解他所不熟悉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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