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民商法学专业教学模式纯粹停留在课堂教学,学生做的部分往往安排在课后自行完成,学生的自律性又存在较大差异,教师无法了解学生做的具体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就无法进行针对性的指导,学习效果也就不能完全得到保证。而民商法学专业课程要求学生必须具备严密的逻辑推理能力和解决具体实务的能力,民商法学在职研究生需要更多元化、丰富的教学方法。
因此在民商法学在职研究生专业课程内容上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通过案例引导,在师生中建立起互动交流的教学模式已势在必行,其目标是激发出学生积极主动地获取知识的意识,在学生中营造自主探索的学习氛围,培养其必要的职业技能和养成正确的职业观念。
目前民商法学在职研究生的考核方式还是主要以老师评价为主,过程性考核的内容也显单薄。这就需要打破长期以来存在于学校中固有的老师对学生的单一的考核方式和评价标准,不再拘泥于卷面考试,强调过程考核,强调知识与能力的应用,让评价体系更立体化、多面性、更具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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