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BL教学的评估主体主要包括教师、教学评估者。教师在PBL学习中其教练者的角色决定了教师需要对学生拥有的知识、学生的学习状况、学生的技能状况等方面有深入、细致的把握。教学评估者作为学校教学评估机构的代表者需要深入课堂、深入学生的学习活动,了解PBL教学方案是否适合当前的学生,是否有利于实现教育目标。教学评估不仅包括对学习者个体的学习效果进行评价,同时也对学习小组的表现、协作效果进行整体的评价。公共管理在职研究生PBL教学法教学评估的形式主要有两种:
其一是形成性评估,就是对PBL学习进行的过程中实施的评估,贯穿于PBL整个教学过程中,其目的是为教师和学生提供及时的反馈信息,以帮助他们及时调整教学,达到最佳教学状态。公共管理在职研究生教师在进行评估时,要做到客观公正,避免挫伤学生的积极性。
其二是终结性评估,是对学生PBL学习的结果进行的评估,这种评估为教师制定教学计划和教学方案等提供参考信息。它主要针对学生在PBL学习中的知识、技能熟练程度进行评估,在对结果进行评估的时候,需要教师给予打分评级。对于PBL教学效果的评价标准应是多元化的。检验标准不仅是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情况,同时还包括各种能力。如果采用单一的检测标准,PBL教学的优越性将无法得到充分体现。
综上所述,PBL教学突出学生自主学习的重要性,但这并不意味着否定教师的引导作用。PBL学习的有效开展和目标的实现与教师的指导是密不可分的。在PBL教学中教师的引导、提示和诊断作用的发挥贯穿在整个学习过程中,公共管理在职研究生在PBL学习中,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和媒介与教师取得联系,及时获得教师的帮助和指导。没有教师的有效指导作为必要条件,PBL教学是无法实现预期的教学目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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