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维立体式刑法教学法的核心价值就是结合实际案例解决刑事立法、刑法理论与刑事司法的具体问题。这种思维模式的培养和训练将增强学生对案例事实的法律透视能力,由表层认识贯通至案件的最后司法判决乃至预见到司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从而真正成为一个既懂法又会用法的专业性人才。刑法学在职研究生三维立体式教学法的价值表现在:
一、使学生更容易掌握刑法学的知识体系。
受“理论与实践两层皮”现象的影响,传统刑法教学方法偏重书本上的理论,而对立法与理论及其司法的关联性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导致学生不但不知道司法解释在司法环节中的作用,甚至连一个诉状也写不好。
二、能够培养学生形成动态跟踪法律进展情况的习惯。
社会是不断发展变化的,与此相适应,法学理论与法律规范也必然要随着社会的发展而新陈代谢。从1997年全面修订《刑法典》以来,大规模的刑法修正案已经出台过六次,随之而来的是刑法理论的发展与刑法教材的更新,此外,在变化的刑事法律中,反应最敏锐的当然是司法解释,如果把“两高院”的内部工作纪要也计算在内,每年出台的司法解释让人目不暇接。因而,关注刑法的动态变化过程并培养学生跟踪刑事立法的学习习惯是刑法教学不可或缺的一课。如果不适时跟踪刑法的变化,就会误导学生掌握陈旧失效的法律规定,其后果不堪设想。
三、训练学生养成法律人特有的逻辑思维模式。
与大陆法学教学法的死板生硬相比,“三维立体式”教学法克服了片面单线思维的弊端,使刑法学在职研究生能够在“三维立体式”的思维模式中穿插案件的重要信息与法律规定之间的推理过程,使案件事实与法律条文得以充分的印证并做出合乎事实与法律的判决。与英美法系判例教学法不同,“三维立体式”教学法虽然不能使学生在接近真实的背景中通过互动、交流,亲身体验而产生学习的欲望并达到识别目标的目的。但是,该方法能够广泛而便捷地使用于课堂教学之中,在教师的讲解与启发下随时可使学生进入立体的案件印证过程,通过对刑法理论和原则的回溯,提炼出刑事立法的最新成果和司法动态变化过程,使案件的性质与量刑幅度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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