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刑法学是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本科学生重要的必修课程。因此,刑法学的教授和指导应当本着立足基础性知识和规范性知识,适当扩张知识视野和理论研究,坚持理论与实践并进、重点与全面兼顾的原则,教学相长,以使刑法学在职研究生掌握基础知识和运用具体制度,具备初步的研究能力为目的,提倡灵活自由的易使学生接受的各种教学方法。
一、案例教学法
理论联系实际原则是法学教育的基木原则,刑法学的教学尤其应当遵循这一原则。案例分析是刑法学在职研究生授课中必不可少的内容。通过案例,分析和辩论,使学生在案例教学中掌握和巩固所学的知识。案例教学法一方面有助于学生理解吸收理论知识,另一方面有助于活跃课堂气氛,使案例成为教师有效调度课堂的一种手段。教师在课堂讲述之后,通过自由式的问题讨论促进教师与学员教与学的互动,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启迪其创造性思维和学术灵感。
二、讨论式教学法
它一般由教师布置预先阅读教材和相关资料的任务,在课堂上由指定预习者讲授或提出疑难问题,其它学生予以解答或讨论的主动式教学方法。这是较独特的授课方式,它与刑法学科的理论特征紧密相联。因势利导,适时点评,因人施教。这种教学方法在教学中的采用取得了良好效果,增强了学生的主动性和参与意识,将疑难问题的解决放在课内,把握了教学要点,节省了教学资源。
三、模拟式教学法
刑法是一门可操作性强的部门法,可通过开设模拟法庭,选择典型案例,使学生置身于刑事诉讼仿真环境中,并由学生扮演一定的角色,亲自充任控、辩、审三方角色,身临其境地进行仿真操作的模拟实验教学方式来进行。模拟法庭是现代法学教学中推行的教学设计,它有利于学生逐步掌握审判程序和实体法中的有关疑难问题,也有利于培养刑法学在职研究生的独立活动和创造组织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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