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案例教学法,首先要选择合适的案例,该案例首先要契合刑法学在职研究生教师所欲讲授的内容,即要有针对性,其次要生动有趣且有思考空间。下面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下刑法学在职研究生教学案例选择的方法。
首先,案例的选择应做到课堂教学案例与实践教学案例并重。课堂案例,顾名思义,就是在课堂中所讲授的案例,既可以是教师在课件中准备的案例,也可以是临场发挥、信手拈来的案例,还可以是学生提问引出的案例。总之,只要在课堂时空之下所举之案例,都属于课堂教学的案例,课堂教学案例的举授是传统案例教学法的要义。
其次,在案例选择时,要做到真实案例与虚拟案例相结合。真实案例是发生于社会生活中的鲜活事例,于学生更有亲近感,容易引起兴趣和共鸣。但是,案例教学中仅有真实案例也是有不妥的,其一,真实案例必定是已经发生的案例,相关案件要素都已确定,于学生而言没有了新鲜感,另外,更为重要的一点是,真实案例的框架既定,其对有关理论的照应就不可能面面俱到;其二,真实案例既已发生,对其进行的实际评价恐怕已跳出了规范的范畴,最典型的是民意与司法判决之间的紧张。
与真实案例相对的,是虚拟案例对真实案例的补强。虚拟案例具有较好的延展性,可以根据教授内容进行展开和创作,此外,它还可以关涉到一些未发生但有可能发生的疑难案件。设置虚拟案例可以有无限想象和拓展的空间,是调动刑法学在职研究生的学习兴趣和热情的良方。
最后,在选择案例时,还要注意国内案例与国外案例相结合。德国法学家迈兹格曾经说过,法律为文明社会关系之常规,不容任意改变,其不同于自然科学定律。普天之下,凡有人类文明所在,其生活条件、环境相似者,则生活法则必然近似,非任何立法者可恣意改废。因此,就刑法案例教学而言,特别是在自然犯方面,国内外没有根本上的差异。总之,在刑法学在职研究生教学中举国内抑或国外的案例,对于研习刑法原理皆应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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