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学在职研究生案例教学的可行性分析

在职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2015-08-27 09:48:12 在职考研辅导平台
咨询我

传统的民商法教学一般依次介绍法律概念、特征、体系等基础理论,注重理论灌输。学生被动地接受知识,未能形成良好的法律思维、操作技巧,所接受的知识得不到有效应用,理论与实践严重脱节。由于理论给出的模式是一种规范,而实践中案情多变,大多与规范不符,因而学生普遍感觉理论与实践差距大。因此,案例教学法在民商法学在职研究生教学中的应用是必要且可行的,其意义在以下三方面。

第一方面: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与实际生活联系密切,内容丰富,实用性强是民商法的特点。讲授式教学往往是教师在讲,学生不在其中,久而久之会使学生失去学习的兴趣;而在案例教学模式下,学生参与到教学中来,教师只扮演引导者的角色,鼓励学生将所学知识运用至具体案例,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使其真正对所学知识感兴趣。

第二方面:提高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民商法同时具备理论性和实践性,案例教学能有效弥补传统讲授式教学在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方面的不足。民商法学在职研究生教师在授课时不断把设计编排的典型案例交由学生处理,迫使其转变学习方式,由被动记忆转为主动思考,利用所掌握的知识解决具体纷争,并使自己的观点为他人所接受。此外,案例教学法还为学生提供了较为逼真的法律环境。面对教学案例,学生需要以“法官”或“代理人”等身份进行模拟法律实践,并为自己的主张找出依据,从而缩小教学与实践的差距,帮助学生缩短离校后的社会适应期。

第三方面:促进师生交流,从而缩短两者间的距离。传统教学模式下师生地位并不平等,因此,民商法学在职研究生很难提出与教师不同的观点。案例教学的课程设置种类较多,可以通过组织学生讨论、集体策划等方式改变其不爱动脑单纯接受的缺点。师生问的交流增加了,学生敢于提出与教师不同的观点,不平等的地位也将得以改变。

展开全部

相关推荐

不考试、拿证快的在职研究生有么?

上班族,休息时间不固定 怎么读在职研究生?

在职研究生 花钱可以搞定吗?

© 温馨提示:本文由作者在职研究生信息网创作,未经著作权人允许禁止转载。

在职研《内部资料》免费领

温馨提示:点击“在微信中”打开,跳转小程序下载

评论
0

“无需登录,可直接评论...”

500字以内
发送

在职研究生网上报名预约系统上线!

在职研究生信息网 广告

相关文章

相关视频

常见问题在线老师一对一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