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法庭审判式案例教学作为一种法学实践教学模式,需要做非常细致的准备工作,特别是学生的课前准备工作极其重要。在法学在职研究生教学中具体进行模拟法庭审判教学时应把握如下环节:
第一,选准案例并对案件做适当加工。模拟法庭所选案例应当尽可能是司法实践中的最新案例,且所选案例能够最大限度地呈现出实体法律问题和程序上的主要问题。为适应模拟审判教学的需要,也可以对案件素材做适当加工。
第二,分组并进行案件审理准备,这是模拟审判教学活动的重要阶段之一。每个小组组成一个完整的法庭,决定小组成员各自在法庭中的角色,如分别担任审判员、原告(公诉人)、被告、代理人(辩护人)、法警、证人等。在这一阶段,老师应对法学在职研究生进行全面指导,小组成员共同搜集证据材料,分析案情,制作审判需要的各种法律文书,熟悉相关法律条文、诉讼程序等。
第三,小组开庭。在这一阶段其他小组的成员不仅是旁听者,还是评判者。各小组遇到问题时,既可以停止审判请求指导,指导教师也可以随时中止审理活动进行指导。
第四,正式开庭。开庭审判应在标准模拟法庭里着装进行,法庭成员由在小组庭审中的最佳阵容组成,且有观众(包括本专业和其他专业的学生)旁听。此时,指导教师不再担任指挥而是充当旁听者。
第五,评判庭审结果并作总结讲评。正式开庭结束后,法学在职研究生指导教师应对庭审中存在的问题作出综合评价,如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法庭辩论是否有理有据,运用法律是否正确,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以利学生能够通过模拟审判活动巩固理论基础、熟悉司法程序,提高实践能力。指导教师既可以由专业教师担任,也可以聘请相关专家或司法人员担任。
评论
0
“无需登录,可直接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