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组合方式是为满足一定教育价值观,而将各门课程要素合理地排列组合,形成一定的结合体,并在动态运行中产生合力,增进学习功能,以有效实现课程目标。课程组织具有两种功能:一是激发学习者的学习动机;二是使学习产生最大的效果,达成课程目标。在知识产权法在职研究生专业课程体系组合方面,应明确以下指导思想。
一、重视综合化知识体系的课程组合
培养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才的教育课程的综合化是指为适应学生个别差异、科学发展高度分化又高度综合的趋势以及社会对人才需要。针对培养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才的教育中分科过细、专业过窄而致学科与学科相割裂、课程与社会需求相脱节,课程与学习者相分离的弊端,以形成学生的复合性、技能性、创新性知识结构为目标,而系统设计与协调整合培养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才的教育课程结构和内容中各组成要素的一系列动态优化的过程,知识产权专业课程组合应顺应科学知识综合化的趋势,增设综合化程度不同的跨学科课程,建立综合化多学科立体交叉的课程体系。
所以,综合化一是横跨若干门学科,开设一些综合性课程及系列课程;二是课程结构综合化,系统地综合设置灵活多样的课程,把基础教育和专门教育、人文科学与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穿插起来,相互渗透,目的在于培养学生适应社会飞速发展的要求,同时具备解决复杂问题的综合能力和创新能力。知识产权法在职研究生专业课程设置必须在思路上做出相应的调整,建构开放的课程结构,打破各门学科自成门户的壁垒,实现跨学科的有机融合,实现课程设置的纵向深入型到横向宽广型转化,以实现“厚基础,宽口径”、“淡化专业,强化课程”的综合改革目标。
二、组织方式灵活、高效
知识产权法在职研究生专业课程体系的构建,首先要破除学术性课程体系大而全、层次分明的课程组织方式,建立灵活、高效的课程组合方式。可以在课程设置方面建立交叉融合的组合方式,以加强课程之间的融合与渗透。同时,在知识内容的组合方面要努力将实用知识与理论知识、社会知识与书本知识紧密联系起来。此外,还要进行课程之间的优化组合。时代的发展要求当今的应用型人才不仅是只懂得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人才,而是复合型的应用人才。
所以,课程体系建设要求打破课程之间的藩篱,体现课程综合化、交叉化的特征,使课程之间建立紧密的联系,实现课程知识之间的有机整合,从而培养知识产权法在职研究生融会贯通、灵活运用知识的能力与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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