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型知识产权法在职研究生课程体系建设的原则

在职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2015-12-01 17:04:35 在职考研辅导平台
咨询我

课程体系是指在一定的教育价值理念指导下,将课程的各个构成要素排列组合,使各个课程要素在动态过程中统一指向课程目标实现的系统。课程体系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培养人才的质量。我国目前急需具备综合素质、能将理论转化为实际生产能力的应用型知识产权人才,这就对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提出了高要求,意味着经过学习、培养的知识产权人才既要精通专业基础学科,又要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动手能力,如此才能成为应对复杂多变的知识产权事务的复合型高级知识产权人才。为此,知识产权法在职研究生课程体系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

原则一:突出重心,服务目标

知识产权专法在职研究生的知识结构要求,对专业教学目标的确定起到决定作用。从专业知识结构上讲,目前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需求虽然凸显出应用型、复合型的要求,但是,也呈现比较明显的类型化趋势。因此,知识产权专业课程设置还必须体现法律人才培养的根本目标,这是课程设置的重心和服务方向。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学生知识结构的鲜明特色和应有的专业性。

原则二:面向应用,重视复合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迅猛发展和贸易全球化,社会大量需要既具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应用能力,又有管理、经济等知识的复合型人才。我国企业对知识产权法在职研究生人才的需求量在逐年增大的同时,对知识产权人才的工作职责分工也逐步在明晰,既需要综合性的专业人才,又分化出更为明确的专利检索、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和管理等具体职位,这对知识产权人才专业化程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此可知,知识产权专业课程体系必须体现这种专业人才的实际需求,面向实践应用,体现出较高程度的复合性。

原则三:有机融合,高效实施

从理论上来说,课程体系的优化是指按照教学大纲开设的教学科目、科目之间的结构关系和各科目的学分与学时比重的关系。知识产权目前尚未取得独立的学科地位,它既不是知识产权法专业,也不是单纯的知识产权管理或者技术运用专业,这就增加了体现复合型、应用型知识产权专业课程设置的难度和可变性。然而,知识产权法在职研究生专业课程的优化设置,绝对不是几门学科的简单相加,而应更多地体现在思想和观念上的综合,体现在相邻知识系列的整合,同时考虑各种专业知识技能的平衡以及综合的系统性和完整性。

应用型课程体系是指高等学校培养学生应用能力、实践能力和操作技能的课程,这种课程体系既不同于一般的专业课程体系,也不同于一般的实践性课程体系,而是一种揉合了应用性的专业理论、专业知识、实践性知识和技能性知识的课程体系。这种课程体系不是由一成不变的课程构成,而是围绕培养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而进行设立和不断改善的课程体系。

展开全部

相关推荐

不考试、拿证快的在职研究生有么?

上班族,休息时间不固定 怎么读在职研究生?

在职研究生 花钱可以搞定吗?

© 温馨提示:本文由作者在职研究生信息网创作,未经著作权人允许禁止转载。

在职研《内部资料》免费领

温馨提示:点击“在微信中”打开,跳转小程序下载

评论
0

“无需登录,可直接评论...”

500字以内
发送

在职研究生网上报名预约系统上线!

在职研究生信息网 广告

相关文章

相关视频

常见问题在线老师一对一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