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
知识产权法在职研究生人才培养的通病是重理论轻实践,偏重理论知识的学习与研究,老师和学生们都是纸上谈兵,培养出来的知识产权法人才难以应付商战中发生的知识产权纠纷。
在知识产权法在职研究生教学过程中,大多集中在传授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和理论知识,对专利、商标代理与检索、申请与审查、侵权纠纷调处、诉讼与伸裁、战略制订与规划等问题只能停留在听一听的层面,没有亲身经历、亲手实践,不可能有深刻地印象。在今后的科技创新和管理实际工作中难以发挥知识产权发人才的作用。
知识产权客体的多样性决定了知识产权发法在职研究生人才是一种复合型人才,技术、法律、管理知识都不可或缺,但我国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一般由知识产权学院或法学院培养。知识产权人才的知识体系比较单一,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培养出的知识产权人才知识结构不能充分适应社会对知识产权法在职研究生人才的需求。
另外,我国目前培养出的大多是没有理工背景的知识产权法在职研究生法律人才,由于技术知识的缺陷,他们对专利类知识产权管理与经营就可能不熟悉,当前企业是我国市场主要主体,企业对专利技术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需求较大,所以目前大量缺乏专利类知识产权管理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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