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在职研究生教学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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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7 15:39:53 在职考研辅导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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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课程性质的限制,对于公共必修课、专业理论必修课,大多采用大课的组织形式,针对性显得不足,教学效果比较差。小课是针对专业技能教学的组织形式,教学富有针对性,可以做到因材施教,是教学效果最好的组织形式。中课主要是传授音乐专业基础课程,其效果和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介于大小课之间。尽管有些教学组织形式的效果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和探索,在当前,大、中、小课型是一种比较可行的教学组织形式,其优缺点都是明显的。下面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下音乐学在职研究生教学的特点。

特点一:教学方法的多样性

在音乐学在职研究生教学中,主要运用的教学方法有:以语言传递信息为主的方法,以直接感知为主的方法,以实际训练为主的方法,以欣赏活动为主的方法等。音乐专业教学是复杂多变的教学活动,在多数情况下必须综合运用这些教学方法,服务于教学内容和教学目的,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让学生在教学过程中得到综合训练,提高综合素养。

特点二:教学评价具有明显的弹性和较为浓厚的主观色彩

教学评价是教学质量监控体系过程的重要环节和有效组成部分。如果教师的评价标准和测试内容能够有效反映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对学生的要求,并体现特定学科有代表性的内容时,对学生以后的学业或工作潜力进行某种程度的“预言”,有利于对学生实施进一步的培养和提高。但我们应该看到,由于音乐专业教学组织形式的多样性,“小课化”的教学和教师的个别辅导,使学生的自我评价、教师的评价带有明显的主观因素,评价的标准具有较大的弹性,对于学生在学习中的表现和技能的掌握,更多地受到师生自身的喜好、亲密度、技能专长等主观因素的影响,难以形成系统的、稳定的、客观的评价,影响了教学反馈的真实性,这是音乐教学管理中必须加以重视的一个问题。

特点三:教师的影响直接而深刻

在音乐学在职研究生教育中,由于其专业的特点和教学形式的“小课化,教师尤其是专业技能课教师对学生的影响是直接和深刻的。他们不仅向学生传授知识、技艺,也深刻影响学生的品德、人格的形成,这种影响是全方位、多角度的,既有正向的促进作用,但也易于形成相对封闭的人才模式,就如人们戏称的“关门弟子”,显然不利于学术的交流和学生的兼容并蓄。甚至教师之间的学术观点不同、专长不同、利益冲突等,也在学生的身上延伸,影响师生之间的相互客观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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