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教学法,最早起源于美国哈佛大学,案例教学法的要义在于教师所提供的案例必须紧密结合时代的发展,在体现典型性、真实性和具有分析价值的原则下,通过组织学生对案例提供的客观事实和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做出符合实际的判断,从而达到掌握相关的专业技能、知识和理论的目的。在新闻学尤其是新闻采访、新闻评论、新闻编辑的课程中引入案例教学法,对于培养新闻学在职研究生的新闻敏感力、独立思考和判断能力,有着积极而重要的作用。
教学中,新闻学在职研究生教师要注重对学生观察能力、思考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无论是具有时代性的案例还是具有经典性的案例,都有可能将特定的理论与具体的新闻实践联系起来,使学生在解释现实生活、分析社会现象的过程中获得自己真切的知识,即内化了的知识和能力。
因而,案例教学的目的主要不是找出正确答案,而是培养新闻学在职研究生养成观察现象、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技能。因此,从案例或案例教学实施过程看,教师重在分析方法的讲解,学生在特定情境和实际活动过程中探寻案例背后所蕴含的各种要素和表现手段的多种可能性,真正使学生形成采、编、传、评、播的综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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