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法学在职研究生教学存在的问题

在职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2015-04-07 15:24:44 在职考研辅导平台
咨询我

长期以来,我国诉讼法学在职研究生的教学同其他法学课程的教学一样,一般都采用学院式教学法,比较侧重于理论,而不太重视实践,这种教学法其实就是一种填鸦式或者灌输式的教学法,它特别强调教师的作用,而忽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

在诉讼法学在职研究生教学中,其主要表现就是以教师讲授为主,学生只是被动地接受教师讲授的内容。而教师的讲授又注重诉讼法学的系统理论、基本原则和基本原理等理论性知识的传授。在课堂上,一般都是由教师一讲到底,学生只需用心听讲,或者用心记笔记。

因此,课堂上的教学气氛始终都显得比较呆板,而不活跃。在诉讼法学在职研究生教师讲授的过程中,学生也不主动提问,教师往往也只讲而不向学生发问,未能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热情,从而使得学生对诉讼法学的学习基本停留在从书本到书本,从理论到理论的简单模式之上。

展开全部

相关推荐

不考试、拿证快的在职研究生有么?

上班族,休息时间不固定 怎么读在职研究生?

在职研究生 花钱可以搞定吗?

© 温馨提示:本文由作者在职研究生信息网创作,未经著作权人允许禁止转载。

在职研《内部资料》免费领

温馨提示:点击“在微信中”打开,跳转小程序下载

评论
0

“无需登录,可直接评论...”

500字以内
发送

在职研究生网上报名预约系统上线!

在职研究生信息网 广告

相关文章

相关视频

常见问题在线老师一对一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