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模拟法庭教学中,模拟法庭审判结束后,教师在事先明确并告知全面、具体、客观、公正的学生能力评价体系和整体教学效果评价体系的基础上,组织测评。下面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下诉讼法学在职研究生模拟法学教学法的测评机制。
诉讼法学在职研究生能力评价体系的标准应主要包括:
(1)程序是否合法,操作是否规范;
(2)法律运用是否准确,说理是否透彻;
(3)语言表达是否流畅、精彩;
(4)临场的应变能力如何,是否有创新思维;
(5)法律文书的写作能力如何。
诉讼法学在职研究生评价的方式有学生评价和老师评价两种。学生评价可以分为旁听同学评价、参与同学自行评价及相互评价。特别是每一位直接参与者都要写出体会,分析优点与不足。
综上所述,整体模拟法庭教学效果的测评则更为重要,因为它将直接促进教学方法本身的改进,使这一教学手段走向良性发展。常见的测评方法应包括民意测验利凋查,如学生认可度的调查、教师的感受报告、学生综合能力在模拟法庭教学前后的比较调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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