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实践的目标在于将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贯穿于专业人才培养全过程,培养具备社会保障方面的基本专业知识和应用能力,能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具有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的应用型、复介型高级专门人才。社会保障属于我国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培养专业化人才队伍的重要途径。该专业的教学与实践都应该围绕如何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善于运用社会工作和公共管理的基本原理。下面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下社会保障在职研究生教学的基本思路。
由于社会保障的专业课程涉及公共管理专业基础知识,也包括非营利组织、非政府组织的基本理论,而在课程设置上,还具有养老、医疗、就业、社会工作等诸多方面,因此教学应采用分类化的课程教学有助于解决学生在课堂上的模糊性问题。社会保障在职研究生教师在授课的时候,应该紧跟社会发展形势的变化,适时联系一些具有实践经验的、在这些部门工作的人员,由他们与学生进行教学中的互动,一方面促进他们对于就业后的认知,一方面能提供现实中所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的解释性回答。
实践基地的建立基本保证了该专业在教学实习的要求,但由于社会保障制度在我国仍处于一个不断调试的政策执行阶段,社会保障专业的教学研究应该与实践基地的互动共建联系起来,这一方面为教学提供支持,另一方面也促进了该专业实习生的操作能力。在教学基地方面,高校应该和政府的民政部门、医保机构、社保机构、商业保险公司、慈善组织等单位建立比较好的协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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