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学在职研究生教师授课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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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07 10:25:14 在职考研辅导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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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在案例教学法实施过程的方法论层面,国内有些民商法学在职研究生教师进行了非常积极的尝试,甚至于在总结英美案例教学法的基础上还提出逆向案例教学方法。即在案例教学中采用反向展开案例的方法,先介绍案情的核心部分,然后提出针对核心部分涉及的法律知识点,进入重点环节一由学生展开分析、讨论,之后由教师总结概括学生分析讨论中的不足,正确之处,对案例涉及的问题进行理论归纳。在此基础上进而呈现第二层次的案情,再提出问题,由学生讨论,教师归纳。

如此将案情由核心向边缘逆向逐步推进,同时诱导学生同步调逐步展开分析讨论,教师逐步归纳总结,最终将案情完整呈现,并完成对其中法律知识点的全面剖析。还有教师提出,在实施案例教学法的过程中可以运用如实证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分析综合法等方法,以更好地发挥案例教学的功能。

然而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案例教学法等一系列实践教学方法的展开建立在权威、统一、系统而经典的案例资源库基础之上。然而遗憾的是,目前我们国家尚没有这样一部权威的,能够运用于教学的民商法案例资源库或教材。使用案例教学方法授课的教师所使用的案例往往来源于个人的经验或个人的搜集、整理,而这些案例有些可能已经过时,有些可能不具有普遍的代表性,有些可能还是有个人倾向性从而不够客观的。

系统化编纂的、统一的、权威的案例资源库是实践教学方法强有力的支撑,没有这样的案例资源库,任何实践教学法方法都将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当然也无助于民商法学在职研究生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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