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商法学教学中,根据我国教学大纲的统一要求,教学内容必须具备某些固定的知识,具有固定性、常规性和基础性。因此,情境教学的教学内容创新必须以教育大纲为基础,以实现教学目的为目标,在遵循教学内容的三大原则的前提下进行科学合理的创新。那么,如何创新民商法学在职研究生教学内容呢?
首先,教学内容的基础性:无论教学内容怎样进行创新都必须满足教学内容的基础性原则。专业基础知识是专业学习的基础,必须准确、严谨地教学,但是可以避免枯燥、抽象的教学,使学生在兴趣中进行学习,以网络系统构建和知识讲习为手段,达到教学目标。
其次,教学内容的专业性:民商法学在职研究生教学中的专业知识教学具有是继承性、发展性与创新型三者的集合体,具有前瞻性与深究性。只有坚固的专业理论知识才能够确保教学内容符合教育大纲的要求,培养出建设性社会适用性人才。
最后,教学内容的实践性:情境教学是理论联系实际的一种教学方法,情境创意需要更加贴切、更加典型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
创意途中的注意事项有两点:一是案例评析。民商法学在职研究生教学需要模拟法庭环境等社会实际应用情境,选择的题材要典型、科学、贴切,这样才能够达到理论联系实际的要求。二是调查与实践相结合。法律的制定与实施必须适合社会发展的需要,在调查中教师可以通过教学社会调查提高学生捕捉细节的能力,引导学生巩固理论知识,灵活运用理论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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