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方法的创新是教学创新成功与否的关键。但是,教学方法的创新也有相应的注意事项和基本要求。那么,该如何创新民商法学在职研究生教学方法呢?具体分析如下。
首先,民商法学在职研究生教学方法必须与教学内容的性质相一致。无论运用何种教学方法,它的根本立足点应当是教学内容。只有在基础知识上的创新结合专业知识的应用,才能够使教学方法的创新更加成功。例如:在教授实践性较强的民商法时,可以应用案例法、演示法、演讲法、讨论法等多种教学方法来进行教学,但是归宗的目的在于实现教学内容的有效教学。
其次,教学方法与教学目的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民商法学在职研究生教学方法的创新是为了实现教学目的。教学目的的制定必须适应当前教学方法应用的需要。教学方法可以反作用于教学目的也会被教学目的所制约。
最后,教学方法的应用要适应教学情境构建的需要。教学方法的应用与教学情境的构建的目的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实现教学目的,给学生轻松、自然、舒适的学习环境,提高教学的效果,达到民商法学在职研究生的教学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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