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革传统经济法学在职研究生教学理念

在职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2015-12-08 17:05:28 在职考研辅导平台
咨询我

情感是智力发展的翅膀,积极的情感是人认识活动的内驱力。教师要热爱、尊重、信任学生,教师给予学生的真挚的爱、积极的鼓励、会心的微笑、殷切的期待都会从心理上激励学生积极学习。兴趣在学生的学习过程中是最好的教师。成功的教学需要的不是教师对学生的约束,而是要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为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教师要在教学内容中添加“佐料”,使学生感到有趣、新奇,从而有效地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和探索精神。那么,如何变革传统经济法学在职研究生教学理念呢?

首先,经济法学在职研究生教师要通过多种途径全面地了解学生,尽量搜集学生的学习资料;学校要建立信息交流库,建立记录学生成长和进步轨迹的档案,帮助教师了解学生的学习现状和个体差异,从而有效地指导和帮助学生发展。此外,教师要写好课程教案,了解其他学科领域与经济法相关的内容,对教学活动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要有科学的预测和相应的对策。

其次,经济法学在职研究生教师在教学活动中要明确自己的角色、任务和职责,帮助学生营造和维持积极的心理情感,协助学生寻找、搜集和利用学习资源,指导学生设计学习活动,鼓励学生对自身的学习过程和结果进行自我评价等。同时教师要观察、记录学生的学习状况,对可能出现的问题,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防范。

再次,学生的主体性主要表现在他们能够按照自己的学习规律和需要进行学习,能自我评价学习效果。学生的主体地位要求他们参与课堂活动并成为课堂的主人。在学习新内容前,学生要全面了解要讲授的课程内容,阅读有关资料,选择学习策略,列出需要解决的问题,调整心理状态,为参与教学活动做好准备。

最后,教师要为学生创设良好的学习环境,引导、鼓励他们在调查、探究活动中学习,提倡学生们进行互补性学习,在合作中学习,使每个学生在交流与合作中都能得到充分的发展。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的交流要遵循民主、平等、尊重、真诚的原则。教师在教学活动中不仅要为学生的学习服务,更重要的是要以高超的教育教学技巧,引导和调整师生关系,使之始终处于互敬互爱、积极合作的最佳状态,使学生产生渴望学习的愿望。

传统的知识传授模式,把学生作为教学活动的客体,只考虑知识的传授和灌输,不重视学生的参与,忽视了学生分析判断能力的训练和培养,导致学生缺乏法律实际应用能力。要在经济法学在职研究生教学实践中切实改变传统的教育观念,把知识的获得看作是学生“设法发现”的创造过程,而不仅仅是教师传授的结果。把学生作为教学活动的主体,充分尊重学生,注重学生思维力、创造能力的开发和锻炼,为学生提供充分发展能力的机会,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分析判断能力。

展开全部

相关推荐

不考试、拿证快的在职研究生有么?

上班族,休息时间不固定 怎么读在职研究生?

在职研究生 花钱可以搞定吗?

© 温馨提示:本文由作者在职研究生信息网创作,未经著作权人允许禁止转载。

在职研《内部资料》免费领

温馨提示:点击“在微信中”打开,跳转小程序下载

评论
0

“无需登录,可直接评论...”

500字以内
发送

在职研究生网上报名预约系统上线!

在职研究生信息网 广告

相关文章

相关视频

常见问题在线老师一对一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