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本位”原则的教学,不仅仅只是要求调整教学方法,还需要进行相应的制度调整,并解决实施中可能面临的问题。下面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下基于“能力本位”原则的公共关系学在职研究生教学相关的变革措施。
一、教学组织形式调整
为了实施上述基于“能力本位”的公共关系学教学方法,有两种教学形式可配套使用。一是团队学习。在实验教学、案例讨论、模拟演练以及任务教学中,很多时候会以小组的形式为单位组织学生,完成相应的任务。二是技能训练。教师的任务将不再仅限于知识的传授,更在于通过多种方式帮助学生掌握运用这些知识和技能的能力和技巧。教学形式的转变,将使公共关系学在职研究生成为学习的主体,使他们养成主动学习的习惯,学生的积极性、创造性、独立思维的能力都会得到提高。
二、考试内容和形式调整
目前,一般采取“平时”加“期末”的考试方式,平时权重最高为40%,期末权重最低为60%,这种考试体制侧重的是对学生知识的考察。对于公共关系这样实用性很强的专业而言,建立起以能力为核心内容的考核制度,才是从根本上扭转教学思路的措施。可将考核分成两大部分,一部分是传统的闭卷考试,着重考察公共关系学在职研究生对理论知识掌握的全面、准确程度,其比重由原来的60%—100%降低为50%;另一部分是对能力的考察,主要考察案例讨论、实验教学、情景模拟以及任务学习教学和学习中学生的表现和作业,可占到50%的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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