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直观,就是客观世界的事物和现象或它们经过人们逼真的描绘而呈现在感觉器官面前,通过感觉能在人们的意识中保留下来深刻的印象。在教学中直观性之所以成为原则,是广大教师长期教学经验的概括和总结,是提高教学质量普遍采用的重要条件之一,也是通过分析认识客观真理的途径、原理及在教学与教育过程中采用这种途径、原理而产生的。列宁指出:“由实际的直觉到抽象的思维,再由思维到实际,这便是认识真理,认识客观现实的辩证法路线”。那么,直观性原则在地理学在职研究生教学中有何意义呢?
按照认识论的原理,认识的第一步,是开始于人类感觉器官对于外界事物和现象的接触,而形成观念,这是属于感性阶段;认识的第二步,是人们对于感性认识,经过思维、分析、比较、综合概括,得出事物和现象的本质属性,而形成概念,这是属于理性认识阶段。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到理性认识。
地理学在职研究生教师在教学中,应遵循上述基本原理,充分利用学生的视觉、听觉、嗅觉和触觉去认识与研究地理事物的本身,把教学基础建立在学生直接感知的具体形象上,而不是建立在抽象的语言上。由感性到理性,由现象到本质,引导学生进行学习。许多事实证明,只有从观察中产生出来的真相,才能防止偏见与误解,也只有使用更多的感官来认识对象,才能使我们对于对象的判断愈正确,结论愈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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