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教学实践的需要,诉讼法教学队伍一方面要保证一定的教师数量,各法学院可根据各自的招生情况进行合理确定,按照班级、课程配备相应的诉讼法教师;另一方面应当优化教学组织结构,提升整体教学能力。要形成一种梭型梯队,即副教授占师资比例的半数,约等于教授与讲师、助教人数之和。这样的比例使得副教授成为授课的主体力量,能够保证教学的较高水平。那么,如何加强诉讼法学在职研究生师资队伍的培养呢?
一方面,充分发挥青年教师的优势。青年教师具有知识体系新、掌握法律信息及时、电脑水平高、外语能力强等优势,在诉讼法学在职研究生教学实践中,应当充分发挥这些优势,应用于教材编写、多媒体教学、双语教学等方面;另一方面,还应发现并弥补其不足。
诉讼法学在职研究生青年教师往往教学经验缺乏,对学生缺乏耐心,必然影响教学的效果,为此应组织深入青年教师的课堂、让青年教师走进资深教师的课堂、鼓励青年教师参与教学比赛、教学观摩等活动,以直观的方式迅速提升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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