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教学法与传统的课堂讲授方法具有显著的不同。首先是自主性:案例教学法将课堂讲授中教师与学生的角色进行转换,学生成为主角,教师则成为导演或教练,给人力资源在职研究生足够的空间展示自己的才能,自觉地学习。
其次是亲验性:通过案例使人力资源在职研究生感受到真实、具体的现实问题,以情景模拟的方式使学生们身临其境,并且运用所学的知识独立地观察、思考、分析问题。
第三是交往性:在案例分析过程中,人力资源在职研究生可以互相交流看法,互相启发,开拓思路,有助于相互沟通。
第四是实践性:案例教学的核心在于通过案例分析培养人力资源在职研究生形成独特而有效的思维模式和解决问题的方法,使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得到锻炼,因而强化能力培养、提高学生素质是案例教学法的一大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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