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教学法的本质要求以学生为中心,但在实际的金融学在职研究生案例教学中,课堂上的案例讨论大多是以教师为中心来组织进行,以传统的引导教学为主。还有一些教师把案例当作例子,认为案例教学就是教师在教学中用事件举例佐证某一个原理或用某一理论,点评事件,教师仍然是教学活动的主体,学生只能在有限的范围内被动地参与课堂教学案例提问。
事实上,案例教学是根据教学目的和教学内容的需要,教师需要策划和设计案例。在具体的实施中,通过案例将学生带入案例事件的“现场”,引导学生进行自主性、探究性的学习,提高金融学在职研究生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因此,金融学在职研究生案例教学法的关键在于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要以学生为“主角”,实现学生与学生之间、学生与教师之间的充分交流与良性互动,以实现案例教学的最终目的。教师主导和控制着从案例背景资料介绍到提出问题、展开分析、得出结论等案例讨论的各个环节,而缺乏案例讨论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无法真正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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