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提倡培养复合型人才,实用性人才。经济法学在职研究生既应该有深厚的理论知识,又应该能够与时俱进,既懂法又懂经济,既精通法条又精通政策。适应这样的时代需求,我们不得不重新思考教学模式。
受传统教学模式的束缚,大多数高校的经济法学一直采用填鸭式教学,以教师讲授、学生被动接受为主,这种“教师讲、学生听、教师写、学生记”的教学模式,使学生被动地成为了知识的“聆听者”,忽略了学生在学习活动中的主体性,严重影响了经济法学在职研究生人才的培养,也不利于教学互动和教学效果的评价与改进。
经济法理论与实践的变革要求经济法学在职研究生教师进行教学方法与手段的创新,积极探索有利于培养复合型人才的新型教学方法,同时,根据社会的实际需求,运用新型教学方法来提高教学质量、强化学生素质、增强学生综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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