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学在职研究生互动式、实践性教学方法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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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9 14:45:46 在职考研辅导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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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式、实践性的教学方法应当循序渐进,遵循教学的基本规律,并根据经济法学在职研究生知识水平和实践能力,从课内延伸到课外,从仿真模拟到真实操练,不断引导学生参与教学实践。在实施互动式、实践性教学中,教师不仅向学生传授知识,而且还要导趣、导向、导法等,从而使学生主体作用与教师主导作用得以最优组合。具体分析如下。

一、增设专门的仿真案例讨论课

这种仿真案例讨论课与普通的案例教学有一定区别:它是在课堂上给学生建立一个仿真环境,并由学生扮演独立的当事人。具体做法是:教师从报刊杂志及有关专业资料中寻找真实的具有可争辩的案例放到课堂中,由教师引导,学生分角色讨论,最后教师总结评判。

二、开展课堂模拟教学

从性质上讲,模拟教学法是一种启发式的实践教学方法,强调学生通过情景操练,进行主动探索、主动发现,从而获得体验,将知识有效地内化的过程,它是一种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自主进行的教学话动,可以充分地发挥经济法学在职研究生的潜能,给学生锻炼自己、表现自己的机会,其实际功效是不容低估的。

三、布置实践性作业

经济法课的主要目的是让经济法学在职研究生理解法理的精髓,能够比较娴熟地将法理应用于实践,因此在作业上不是简单地让学生将知识点再写一遍,而是以实例形式布置,让学生充当实例中的某一角色,问其应如何解决实际问题。这种实践性作业尽量与将来学生的工作实践接轨,学生不必死记硬背法条法理,在做作业过程中通过查阅法规,领会法理,既锻炼了能力,又自然而然地掌握了经济法理论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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