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高校对
管理科学与工程在职研究生人才的培养,也应该是一种与社会需求相适应的市场机制。这种人才培养的市场机制不能是独立于社会需求市场机制的另类体系,必须与社会需求市场相融合,形成一个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整体市场。
是否要设立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学科、学科下应开设的专业、人才培养规模、培养层次以及质量要求,都取决于管理科学与工程在职研究生教育对社会需求的反映。当社会需求量大时,学校就应该增加专业设置和招生人数;而当社会需求量小时,就应该相应调整专业设置并削减招生规模。
也就是说,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人才应该是一种市场中的“教育产品”,学校“生产”并向社会提供这种“产品”,社会用人单位则有权利对“教育产品”进行选择和评价,管理科学与工程在职研究生人才市场在遵循市场法则的前提下,由供需双方进行平等的“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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