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教学法最早可追溯到古希腊时期,由哲学家苏格拉底开创。现代案例教学法始于上世纪20年代初期的美国哈佛商学院,它是指教师根据教学目的的需要,以案例作为基本素材,主要通过师生共同参与案例问题分析、讨论、处理等方式来达到让学生了解和掌握相的概念或理论,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和技巧。设计案例是案例教学的基础,没有好的案例,教学就无法开展。财政学在职研究生案例教学中选取和设计案例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选择具有典型意义而又常见的案例。选出的案例应当是典型的,有代表性的,最能揭示所学的财政理论的案例。同时,案例应当具有真实性,应当是现实生活中是现实生活中常见的,最好是有争议的事件。富有争议的案例一般是财政改革的重点和难点,也是学术争议的热点,又是财政学在职研究生感兴趣的知识点。
2、案例贴近生活,能够被学生理解。现实生活中存在着大量的财政现象,这些现象都由一定的财政规律所支配。财政学在职研究生教学案例应该选择这些财政现象进行设计,这样既可以使案例容易为学生所理解,又可以体现相应的财政理论,符合预定的教学目标。而过于理想化的、脱离实际的例子可能会误导学生,无法达到教学目标。因此,在选择案例时,既要避免杜撰案例,又要慎选外国案例。
3、案例应具有综合性,问题要体现多样性。这样才能尽可能锻炼和提高财政学在职研究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但同时要注意避免因案例过于丰富而干涉正常教学内容,出现喧宾夺主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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