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前七周,武汉理工大学导师将EMBA学员论文转发至教务办公室,参加论文查重。重复率不超过20%者,可以直接参加预审;重复率大于20%小于40%者,修改后参加第二次查重,第二次重复率仍超过20%者,本次答辩申请无效;重复率大于40%者,不能参加第二次查重,本次答辩申请无效。
武汉理工大学EMBA学位论文的评审专家都是具有硕士导师资格的教师即为预审专家。对于分配的评审任务,预审专家有义务遵循“公正、公平、负责”的原则进行评审。
对教务办公室按照导师论文指导所中报的专业方向平均安排其作为预审专家评审任务时,原则上不得拒绝。如有特殊情况,须书面提出申请报告(邮件形式亦可)。若累计多次不接受分派任务的预审专家,经武汉理工大学学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可适当暂停安排新论文指导学生一定年限并做内部通报处理。
对于作为预审专家所预审的武汉理工大学EMBA学员论文最终没有通过学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且其给出的评审结果为“通过”的意见者。如情节特别严重者,经学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确定该预审专家存在不负责任现象,可暂停给该预审专家作为导师分派新论文指导在职EMBA学员一年并做内部通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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