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工业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由执行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小组成员包括责任教授、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指导教师代表等。负责制定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学院主要领导是学院复试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组长由管理学院党委书记担任,纪委书记组织实施具体监督工作。
(二)各专业复试小组
复试小组成员组成由学科责任教授提名,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定。根据考生实际人数,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共 6人,其中设组长1 名,秘书 1 名,负责外语听说能力考核专家 1 名,负责思想政治理论考核专家 1 名,其他专家 2 名(含企业专家 1 名)。复试小组负责确定与落实复试具体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负责实施复试工作。组长应对复试的各个环节负责;秘书负责复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复试记录要做到详尽规范,并妥存备查。
复试相关安排:
(一)复试比例
一志愿生源不足时采取等额复试。生源充足时采取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为120%。具体参加一志愿复试的考生名单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二)复试形式
一志愿考生复试考核方式为现场复试,调剂考生复试方式为网络远程复试。(其中复试专业课考试科目将通过抽题问答形式进行考查)。
(三)复试时间
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由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布。调剂考生复试具体时间由学院以调剂复试短信的形式告知考生。
(四)复试资格审查
学院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网络线上审查。复试前,考生需准备下列 pdf 格式的文件材料,按照学院要求将材料上传至网络远程面试系统。
1.身份证(正反面);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3.应届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往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6.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定证书;
7.《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8.《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合同书》。
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考生原则上不能参加复试。因个人提供虚假材料导致考生不能被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学院通过远程面试系统完成对考生的“两识别”、“四比对”审查工作,对于存在疑问的考生应及时上报研究生院。
(五)复试内容
MBA及MEM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满分100分,包括:思想品德考核(不计入复试成绩)、政治理论(15分)、外语听说(15分)、综合素质(20分)、专业能力(50分)。
(1)思想品德考核
主要考查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不计入复试总成绩。考查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2)政治理论考核(15 分)
主要考查考生对政治理论的了解和掌握。面试时考生随机抽取试题进行作答。考试范围参见沈阳工业大学复试考试大纲 F500 政治理论。
(3)外语听说能力(15 分)
主要考查考生对外语基本知识的掌握、表达能力。
(4)综合素质考核(20 分)
主要考查考生在本学科领域的发展潜力和科研能力,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工作(学习)表现、团学活动、社会实践、人文素养、举止礼仪、心理健康、协作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等方面。
(5)专业能力考核(50 分)
主要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六)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报考工商管理(125100)、工程管理(125601)考生不需要加试。
调剂相关要求:
(一)调剂考核形式
2024 年调剂考核采取网络远程面试的形式,具体要求参照复试执行。
(二)调剂基本条件
1.满足调剂 MBA 和 MEM 专业的毕业年限要求(本科毕业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管理类联考初试成绩达到报考一志愿国家A线,以及达到MBA和MEM国家A线(包括单科和总分)。
3.初试科目外国语须为英语。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 MBA 和 MEM 进入复试的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5.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调剂,按“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内的调剂规则执行。
6.教育部调剂政策中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调剂具体要求
1.参加调剂的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招生单位、院(系、所)、专业、学习方式、专项计划等五个元素任何一个发生变化,都必须通过调剂系统完成。
2.考生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申请,学校在研招网政策规定时间向拟接受考生回复,考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以短信通知为准,以下同)确认接受我校调剂,考生在确认接收调剂复试后按照中心要求开展调剂复试工作。
3.申请调剂考生在学校发出接受调剂回复后的规定时间内,未确认者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接受调剂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剂复试的视为本人放弃调剂。
4.学院对调剂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核。复试资格审核内容与第一志愿考生复试要求一致,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调剂复试。
5.调剂的组织管理、复试内容、复试和录取要求与一志愿考生一致。
6.调剂采取等额复试方式进行。
录取:
(一)录取原则
1.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考生复试总成绩低于 60 分者;
(2)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复试者;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复试过程中违纪舞弊者和不符合报考资格者;
2.达到学校复试合格标准的复试考生按录取总成绩排名至招生专业额满为止。如果录取总成绩相同,以初试总成绩高者先录取;初试总成绩也相同情况下先比较面试中的综合能力(综合素质+专业能力)成绩、再比较外语听说能力成绩。
3.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研招网确认接受待录取的考生或放弃待录取的考生,学院将取消其待录取资格,并在同一专业合格生源中按照录取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发放待录取通知,直至该专业招生计划全部完成为止。
(二)录取成绩计算
1.录取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
2.复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政治理论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专业能力考核。
3.录取总成绩计算: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60%÷3+复试成绩×40%
其他事宜:
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沈阳工业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如与上级文件精神冲突,按上级文件执行。
关于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参照《沈阳工业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执行。
本细则解释权归沈阳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如有争议,可以向学院招生监督小组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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