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MBA)

在职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2024-05-17 10:30:31 在职考研辅导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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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北京市等相关文件精神和《北京化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的要求,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要求,结合MBA专业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组织管理:

1.成立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2.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职责如下:(1)组织制订、实施本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做好应急预案;(2)组织保密命制复试试题;(3)指导成立分学科(专业)复试小组,指导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制定并实施考生面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4)健全复试小组集体决策和监督机制,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招生廉洁自律建设,抓好人员管理,保证复试录取工作每个环节责任到人;(5)遴选、培训复试工作人员,组织召开复试工作培训会,所有参与招生复试的工作人员须签订保密责任书;(6)协调本学院、本学科(专业)复试工作中的争议事宜,必要时对考生进行再次复试。

3.按学科(专业)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各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具体职责:(1)负责确定考生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工作程序,并组织实施;(2)在评分前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统一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标准;(3)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4)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所有考核内容及评审结果等需要保留可复查的原始记录。

调剂基本要求:

请所有调剂考生认真阅读本细则、《北京化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北京化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和《北京化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按我校与我院要求申请调剂。

(一)我院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否则无效。

(二)我院调剂时间自2024年4月8日起,录满即止。请考生及时关注“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s://graduate.buct.edu.cn)和经济管理学院网站(https://sem.buct.edu.cn/main.htm)的相关通知。

(三)我院MBA专业调剂具体要求如下。

1.初试成绩(含特殊政策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我校相关专业的调剂分数线要求。

(四)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拟调剂非全日制研究生、且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复试前应向学院提交修改报考类别的申请书(https://graduate.buct.edu.cn/2024/0318/c1395a189082/page.htm)及在职证明原件(需有单位盖章)。

调剂程序:

(一)学院将在本学院“调剂工作实施细则”和“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中公布MBA专业拟接收调剂的人数,并按照已公布的调剂规则遴选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

(二)所有调剂考生须在“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中申请相应的学院、专业,并关注申请状态。学院将通过“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给通过调剂资格审核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应按照学院要求及时确认复试通知。所有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三)调剂考生可在调剂名单公布(每天更新)后登录“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zbm.buct.edu.cn/logon)”,按照报考学院要求完成确认复试信息。具体见《北京化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特殊政策加分要求的,还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考生登录“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zbm.buct.edu.cn/logon,用户名为准考证上的考生编号(15位),初始密码为网报时填写的证件号码),须在4月9日上午10点前完成以下事项:

(1)查看复试状态,上传电子版材料:

①应届生: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初试《准考证》,学生证原件(首页和注册页)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校历年成绩单原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六级成绩单(若无成绩单,可手写说明上传),本人签字的《北京化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②往届生: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初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与报名时的学历一致),在校历年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四、六级成绩单(若无成绩单,可手写说明上传),本人签字的《北京化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③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人员:提供相应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应与报名时的学历或学位一致)。

④学历(学籍)校验有疑问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报考学院提交学历(学籍)核验证明。涉及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等)变更的,须提交户口簿本人页原件、公安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及本人签字的身份承诺书。

⑤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特殊政策加分的考生,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初试成绩加分申请”模块提交)。

说明:

第二学士学位考生须以报名时的身份提供学历证明,即:以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的,应提供学生证;以往届生报名的,应提供学历证书。

考生须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凡有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即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2)查看复试通知。考生按照学院复试通知要求准时参加复试。

(3)缴纳复试费100元。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能参加复试,所缴纳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4)填写英语四、六成绩(若无成绩,可填写数字“0”)。

(5)确认复试科目。复试科目提交后不可修改。

(6)确认参加复试。已确认参加复试考生可打印《复试通知书》。

2.完成“北京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适应能力测试”:登录网址https://buctxgb.wjx.cn/vj/h3snOhV.aspx,用户名为考生编号,无需密码。考生须在4月9日上午10点前完成测试,测试结果将作为复试录取的重要参考。

(四)调剂考生资格审查

学院对考生的信息和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学院将会对其退回修改,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前重新提交。经审核通过的考生准予复试。未确认复试信息、未完成适应能力测试或未通过学院复试资格审查的,均不予复试。

说明:

如果存在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等情况,请在确认复试信息前(4月9日上午10点前),通过邮件联系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秘书

(五)完成确认复试信息的调剂考生,按照我院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调剂考生复试要求与一志愿考生相同。复试期间请保持通讯方式(手机、邮件等,以考生报考时填写为准)畅通,并及时查看“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的相关通知。学历(学籍)校验有疑问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报考学院提交学历(学籍)核验证明。

(六)复试结束后,对于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我院将通过“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请考生及时查看并确认。

(七)调剂生源不足时,我院将组织多批次调剂复试,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调剂考生。

2.复试形式

复试采用网络远程视频面试形式,采用“双机位”模式,主要复试软件为“腾讯会议”,备用软件为阿里巴巴旗下的“钉钉”软件,具体要求详见《北京化工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要求》(https://graduate.buct.edu.cn/2022/0318/c1392a166088/page.htm)。每位考生复试时间原则上为20分钟(含外语听说能力)。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请考生准备好两套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和扬声器(或耳机)的电子设备,提前下载两个复试软件,注册好账户,实名登陆(其中主机位命名“姓名+主机位”,辅机位命名“姓名+辅机位”),并调试好软件,于复试当天保持网络、手机畅通。还需提前准备好二代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和本人签字的《北京化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原件。

(2)每位考生面试开始前10-20分钟左右,面试小组秘书将以短信或者电话的形式通知考生本人面试开始的时间、会议ID,请考生保证复试当天手机通讯畅通(以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为准)。考生凭会议号码及密码进入网络会议室参加面试,全程需开启摄像头和麦克风。

(3)考生进入视频会议后,手持有效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供面试小组秘书核对身份。考生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要同时出现在屏幕中,且保证图像清晰。复试过程中,考生务必保证诚信作答,不得私自对复试过程录像录音,不得将复试过程对外泄露,所在场所不得有其他人或考试相关材料。如有违反,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学院有权追责并取消该生复试成绩。

3.复试内容

以综合面试为主,重点考察学生灵活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协作、心理健康等方面;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4.考生如未按照要求参加复试各环节,则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5.我院拟采用对比考生“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和“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核验考生信息,并结合人脸识别系统进行验证。复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

复试成绩计算和使用:

(一)复试成绩在总成绩中的占比为50%。复试满分为3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不予录取。

(二)成绩计算:总成绩=初试成绩(含特殊政策加分)+复试成绩。公示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时,复试成绩与总成绩均换算成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总成绩相同,按复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若初试成绩、复试成绩都相同,则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计入总分,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特殊政策加分的范围和标准按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录取:

(一)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待调剂录取结束后,我院将于4月22日之前在北京化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网站(https://sem.buct.edu.cn/main.htm)公布调剂考生拟录取名单。最终拟录取名单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s://graduate.buct.edu.cn/)上公布的结果为准。

(三)所有考生须填写《北京化工大学报考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从“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中下载、打印),由考生学习或工作单位进行品行鉴定,并于2024年6月前邮寄至研招办。未及时邮寄的考生,录取通知书缓发。

(四)录取通知书发放、户口迁移及党团组织关系转递工作见研究生院网站后续通知。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六)调档事项见后续通知。

体检:

我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开展体检工作。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具体安排见后续通知。

信息公开:

(一)我校所有关于研究生招生复试的信息均通过研招网、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s://graduate.buct.edu.cn)和研招办微信公众号(buct_yzb)发布。我校未委托其他考研辅导机构发布研究生招生信息。

(二)复试、录取期间,考生只须通过“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缴纳复试费。

监督和复议:

()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过程全程进行监督,对于出现违纪违规事件的,须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实行监督制和巡视制。纪委办公室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三)实行复议制。成绩公布后的一周内,研招办受理具实名的书面投诉,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违规违纪处理:

我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招考委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依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我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其他:

(一)本办法报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备

(二)本办法适用于2024年北京化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MB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

(三)其他未尽事项,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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