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价,依靠一系列制度、体制、机制的保障才能顺利实施。下面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下思想政治教育在职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的实施办法。
一、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
由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中既有“显性”测定量化的内容,也有“隐性”模糊的方面,因此需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进行综合评价。
定量评价主要包括教师评教分数、学生评教分数、学生期中和期末考试过关率、教学技能达标率、教师的教学成果的篇数等指标。
定性分析主要是对教师是否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和社会主义信念、教学上是否坚持了正确的政治方向、教学方法的应用是否得当、教学态度是否端正、教学内容的组织是否合理、教学重点和难点的确定是否准确等进行定性分析。尤其是对上述各种教学技能的达标率进行考查和评价。
二、课堂教学水平评价与学术水平评价相结合
教学与科研是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教师的教学研究能力与学术研究能力对教学质量的提升有重大贡献。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理论性非常强,要讲好该专业各门课程,不仅要求任课教师具备高校教师应具备的一般性教学技能外,还需要具备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从一定意义上说,教师的学术研究水平是决定教学质量的关键因素。任课教师只有从事学术研究,提高学术水平,才能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科前沿问题与基本原理相结合,从而更好地讲好课程,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效果。因此,在评价思想政治教育在职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时应该纳入课堂教学水平与学术水平相结合的方法,充分考虑教师的科研成果和水平,这样才能较全面而准确地评价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教育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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