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教学法作为一种现代的教学培训方法,最早起源于美国哈佛大学的医学院,20世纪初哈佛大学商学院开始把它应用于硕士研究生的课堂教学中,并提取了非常好的教学效果。我国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引入该教学方法,案例教学法其本质是科学地运用具体的案例启发学生的思考,最大限度激发社会保障在职研究生学习的热情和兴趣。
与传统的教学相比,案例教学法有以下三方面的突出优势:
1、实践性强。传统的教学方法大多停留在理论层面,较少涉及到具体的实践问题,通过案例教学法创造一种仿真的环境,一方面提高社会保障在职研究生实践能力,另一方面在实践中更加深刻地理解相关的理论知识。
2、目标多元化。通过对一个或者一系列精心编制案例的阅读、分析、思考,使社会保障在职研究生在深刻理解理论知识的同时逐渐形成一套自己的严密的逻辑思维方法,在掌握基本知识的同时也锻炼了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临场的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3、教学过程互动性。案例分析的过程中需要学生和老师共同参与,一起分析案例、体验案例中的角色,改变了传统社会保障在职研究生教学中以老师为主的局面,做到了以学生为主,师生互动的现代教育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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