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培养出高素质、国际化的金融学在职研究生专业人才,还必须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提升整体水平。这一方面需要各高校对目前的人事制度及用人机制进行必要的改革,通过相应的制度安排、更加灵活的用人机制,形成教师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另一方面为金融学在职研究生教师的培训提供更多的机会、更便利的条件,而不是制定许多条条框框去限制教师的进修、深造。可以通过不断提高教师福利待遇的同时,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师工作业绩考核体系,在此基础上按贡献大小进行奖金及其它收入的分配,拉开教师的收入差距,避免“大锅饭”造成的奖金福利化及其激励不足。
对金融学在职研究生教师的职称评定及其聘用应采取灵活的政策,不应设置工作年限等方面的限制,应根据教师的工作业绩来确定,并且评定标准也不能简单化地规定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多少论文,还应该进一步看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否则就会造成教师在研究上“短、平、快”现象,使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难以得到提升。
鼓励并资助中青年教师到国内外名牌大学进修或攻读学位,或参加各类全国性和国际法的学术会议,使他们能够及时了解国内外学科建设水平及学术动态,及时进行知识的更新。总之,建设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金融学在职研究生教师队伍,是实现我国金融专业培养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才的教育走向现代化和国际化的重要条件,也是适应金融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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