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学在职研究生课程的特点分析

在职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2015-08-20 17:01:09 在职考研辅导平台
咨询我

在整个法学体系中,经济法属于相对较新的课程,通说认为,经济法产生于20世纪20年代的资本主义国家。随着各国经济的发展和改革进程的推进,经济法理论学说和法律内容也不断推陈出新。将经济法作为一门法学专业课程来教授和学习,首先要认识到经济法学科的最重要特点——实践性,该特点可细化为新、专、广,经济法学在职研究生教学实践性模式正是要针对上述特点来构建。

首先,经济法的“新”可以由经济法理论的变迁和经济法具体内容的发展略见一斑。在我国,1979年以后,随着国家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和改革开放政策的实行,经济法制建设不断加强,经济法研究和教学也应运而生,并表现出一个突出的特点——新。

其次,经济法的“专”是经济法的另一大特点。并不是每个经济法教学者都可以上好经济法课程的全部内容,也并非每个学生都能学好经济法课程的全部。现实中很多经济法学在职研究生教师并不具备讲解相关学科知识的能力,学生也缺乏相关知识背景和直观感受或兴趣,这样的教学无疑是纸上谈兵,其收效也必甚微。因而,教师需要丰富和积累自身的相关专业知识来促进经济法教学,同时也可以倡导学生选修相关学科课程来扩充知识面,以加深理解。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有所选择和侧重,除课堂信息输入之外,更多的是要给学生提供一种方法论上的指引。

最后,经济法的“广”可以从经济法涉及国民经济各领域来看,也可以从与之相联系的学科来理解。由经济管理主体到消费者,从宏观调控领域到微观市场行为,从生产环节到消费环节,经济法是一系列与经济和法律相关事物及行为的有机联系体。经济法涉猎范围广度在法律学科中比较高,同时它也是对其他学科知识尤其是经济学知识支撑要求最高的法律学科。经济法的“广”在增加教学和学习难度的同时,也激发了经济法学在职研究生获得更多知识的欲望,为培养现代社会所提出的既通法律又懂经济的理性人提供了可能。

展开全部

相关推荐

不考试、拿证快的在职研究生有么?

上班族,休息时间不固定 怎么读在职研究生?

在职研究生 花钱可以搞定吗?

© 温馨提示:本文由作者在职研究生信息网创作,未经著作权人允许禁止转载。

在职研《内部资料》免费领

温馨提示:点击“在微信中”打开,跳转小程序下载

评论
0

“无需登录,可直接评论...”

500字以内
发送

在职研究生网上报名预约系统上线!

在职研究生信息网 广告

相关文章

相关视频

常见问题在线老师一对一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