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已往财务会计学课程改革研究过程中,如何处理继承、借鉴与创新的关系,始终是一个没有得以有效解决的难题。在研究新方案时,应当在合理继承和适当借鉴的同时,根据新世纪对会计人才的新要求,着力在大胆创新方面下工夫。由此可见
会计学在职研究生课程结构设计,至少具有下列优点:
(1)课程名称名实相符,可以避免初学者对会计学科产生误解;(2)以工商企业的三种基本组织形式来界定财务会计主体,据以设计财务会计学课程结构,有利于学生学习掌握财务会训一学的系统知识;(3)以独资合伙企业、公司和企业集团财务会计主体为依托,便于界定安排各门课程的教学内容,有利于教材的编写;(4)以财务会计主体为红线,贯穿于财务会计学课程之中,也为教师和学生研究探索财务会计理论、实务和规范提供了一条有益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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