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在课程学习结束后,安排一次中期筛选。中期筛选工作由学校和企业或科研院所有关人员共同组织。对未能按期完成课程学习的
航空工程在职研究生应说明理由并根据情况做出处理。未完成课程的航空工程在职研究生暂不予开题。
其次由于思想品德、学业等原因,经考核认为不宜继续培养者。终止培养者,如课程全部结束且符合要求,可发给课程结业证书。未完成课程的航空工程在职研究生,只提供所学课程的学习证明。
再次为加强职研究生论文工作的管理,在论文工作阶段实行航空工程在职研究生定期汇报和集中定期检查制度。航空工程在职研究生在论文工作期间,每三个月向双方导师提交论文阶段进展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论文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安排论文工作的评价包括技术难点,拟采取的措施,工作成果的评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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