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科学如此特殊的地位,决定了海洋学科的发展需要整个海洋界的联合。海洋科学在职研究生院的建立,即全国海洋教育和科研单位在高层次人才培养上的有机的结合。这是学科发展的需要。
我国海洋科学研究的区域及研究单位分布相对集中,又为海洋高层次人才的集中培养创造了可能的条件。目前,我国主要从事海洋研究的有三大部门:国家海洋局下属的研究所、中科院两个海洋研究所及国家教育部直属的有关高等院校和有关省属院校。国家海洋局是国家管理海洋事务的重要职能机构,承担着国家海洋科技发展、规划的制定与执行工作,其下属的研究所科研、产业密切结合,且面临机构改革之大势。中科院海洋研究所有雄厚的科技队伍,并集海洋高层次人才培养和科研于一体。青岛海洋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国内海洋学科最为齐全的特色大学,师资雄厚,科研经验丰富,具有基础科研和各学科交叉渗透的能力,具有培养高层专门人才的优势。
若能实现三者的有机结合,打破原有的条条框框,便可真正实施资源优化、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充分发挥高校组织教育的优势,使高层次人才培养走出小课堂,进入大课堂,博采众家之长,加速高科技人才的培养。
在职研究生院的建立已有了雏形,其历程为:
(1) 1990按国务院第四批学科专业在博导评审工作中,国务院学位办指示我校接受国家海洋局各研究所的专家,向我校有关博士点申请博导。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苏纪兰院士成为我校第一名兼职博导,此后在海洋研究机构相继聘任了20余位兼职博士生指导教师,使我校的海洋科学在职研究生教育与全国各海洋单位的科研建立了密切的联系,荟萃了海洋科学的专家。
(2) 1991年国务院学位办在青岛召开了海洋科学“应用型”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座谈会,积极推动青岛海洋大学、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在在职研究生培养以及科研工作的联合。
(3) 1994年由青岛海洋大学牵头,会同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水科院黄海水产研究所、地矿部海洋地质研究所等五个单位,组建了“海洋科学在职研究生教育中心”(简称“中心”)。该“中心”尽管是松散型的,但对各单位加强协作,共同改进在职研究生的培养工作.迈出了一大步。以后,国家海洋局所属各研究单位,如海洋资料信息中心、海洋环境预报中心、第二海洋研究所,以及上海水产大学、大连水产大学等单位相继与我校签订了联合培养在职研究生的协议,要求成为中心的一个成员。
(4) 1996年,青岛海洋大学校长与国家海洋局局长磋商酝酿共建海洋大学,以在职研究生教育为切入点,提出了共建在职研究生院的初步设想,并拟定了协议草案,递交国务院学位办。
(5) 1998年12月19日,国家海洋局与青岛海洋大学正式签署“国家海洋局所属科研单位和青岛海洋大学共建青岛海洋大学在职研究生院的协议”,经过充分酝酿和协商,已进入了实质性合作阶段。
(6) 2000年10月13日,国家教育部又批准了山东省《关于共建青岛海洋大学的函》,原则同意山东省提出的由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国家海洋局、青岛市人民政府对青岛海洋大学实施共建,以发挥青岛海洋大学的特色和优势,提高其办学水平和效益,优化国家海洋科教资源,并与驻青岛的相关海洋科研单位加强紧密合作的意见。
此批件给海洋科学的联合从组织形式以及经费的资助等方面给予了保障。
目前,海洋科学在职研究生院的建立,已经到了瓜熟蒂落的阶段。希望教育部充分考虑海洋科学的特殊性,出台特殊的倾斜政策,在我国在职研究生培养模式上搞一个突破,成立一个以学科发展为凝聚中心的海洋科学在职研究生院。为此,衷心吁请地学界各位泰斗,从各方面给以促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