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国际法学在职研究生教学方法的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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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29 10:36:46 在职考研辅导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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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际法学课堂上,一般采取的教学方法就是讲授法,即“教师讲、学生听和写”,这种传统的照本宣科式的教学方法仍然是目前国际法课堂教学中最主要的教学方法。这种单一的教学方法其实严重挫伤了国际法学在职研究生学习国际法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许多国际法学在职研究生教师显然已经意识到了这种传统教学法的固有弊端和缺陷,开始纷纷在课堂上积极尝试其它可行的教学方法,如案例教学法、互动式教学法、启发式教学法、讨论式教学法、辩论式教学法、角色互换式教学法等,确实通过教学方法的变革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学生学习国际法的兴趣,可问题在于,许多教师在选择国际法教学方法方面比较单一,拘泥于某一种特定的教学法而贯穿于国际法的整个教学过程,其结果并不能很好地达到既定的教学目标和教学效果。

以国际法案例教学法的采用为例,许多教师都比较青睐这种教学法,也深受学生的喜爱和欢迎。然而,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由于国际法的成案不多,加之案情往往很复杂,每个章节、每堂课如果都采取案例教学显得有点不切实际,因为这种纯案例教学将需要耗费大量的课时作为支撑,而且也不适合大班课堂上运用,很多教师没有充分意识到案例教学本身的特点,初衷是好的,但其教学效果也并不是很明显。

这就要求教师在国际法教学方法实施过程中,要将各种教学方法相互配合,灵活运用,绝不能拘泥于一种教法,应在激发学生积极性主动性的基础上,灵活运用体现师生互动的讲授式教学法、案例教学法、讨论式教学法、辩论式教学法、双语教学法等来开展国际法教学。

总之,这种教学方法的复合式设计在其本质上要求国际法学在职研究生教师采用的是体现师生双向互动式的教学法,而不能沿用传统的“填鸭式”课堂教学方法,或者拘泥于某一种教师自认为最好的教学法,通过采用启发式、讨论式和研讨式的教学,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让学生参与学习的国际法全过程,只有这样,才能使得国际法的教学目标和效果得到如期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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