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法学在职研究生教学内容中的实践部分,知识只有转化成为学生的能力,才能改变学生的命运。因此,老师传授给学生的不应仅仅是抽象的法学知识,还应包括灵活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即实务操作能力。这就要求当代的法学老师不仅要有系统、渊博的专业知识,还应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可行的办法,就是由法学院外聘一些有丰富实践经验且有一定社会声望的名律师、老法官、老检察官为客座教师,定期为法学在职研究生开展法律实务讲座,同时还应选派一些年富力强的老师到司法一线挂职锻炼或允许兼职开展法律实务活动,如担任兼职律师,企业法律顾问等。
在采用案例教学时,应尽量选择一些处于热议焦点且还没有最终定论的案例,此类案例不仅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关注力,而且由于没有固定的答案,有利于学生在追踪研究过程中发现案件事实,并从本专业的角度出发提出解决方案,从而培养了法学在职研究生的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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