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业硕士在职研究生首先应是实务型人才,在调查中对该类研究生的定位选择也颇符合我们对其定位的预期:有62.83%的学生和47.83%的导师认为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应培养“高层次、职业化、实务型法律职业人才”,也有44.35%的导师认为
法律专业硕士在职研究生应培养兼顾法律职业的事业人才。
根据所从事工作的性质,广义上的法律职业人才可以分为三个类型:一是实务型法律人才,主要指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等实务部门工作者,主要从事法律实务工作;二是学术型法律人才,主要指法学教师,主要从事法学理论研究和教学;三是辅助型法律人才,主要指书记员、速记员、法律助理、司法秘书、司法警察等,主要是辅助其他类型法律人才开展法律工作。
总之,对于该类别法律专业硕士在职研究生职业性的强调,是法律专业硕士在职研究生和导师的共同要求,结合我国法学教育现状和国外法学教育的先进经验,法律专业硕士究生的培养目标应是高层次、精英化、专业化、实务型法律职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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