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业硕士在职研究生教育多元化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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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13 17:16:41 在职考研辅导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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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多年来,我国法律专业硕士在职研究生教育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完成了规模化建设和数量积累的历史任务,但与此同时也产生了法律专业教育机构、层次和形式的多元化冲突问题,由于缺乏统一的办学准入机制,一些缺乏必要的师资力量和硬件设施的院校也加入到法律专业教育中。
 
 
目前法律专业教育机构除了全口制普通高等学校外,还有党校系统、职业大学、夜校、函授中心、广播电视大学、职工业余大学、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等,教学机构的鱼龙混珠,不仅导致法律专业硕士在职研究生教学质量上的良劳不齐,还导致有限的教育经费分配上的冲突和利用上的浪费。
 
由于缺乏统一的法律专业硕士人才培养规格标准,我国法律专业硕在职研究生士教育有多个层次和多种形式,学历从中专、大专、本科到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共存在五个层次,法律专业硕士又还有单证和双证之分;培养形式有全口制、脱产、辅修、委托培养、自考、函授、使用电视及互联网学习的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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