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法学理论专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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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01 10:00:43 在职考研辅导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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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概况:

吉林大学法学理论学科创建于1952年,是国内第一批法学理论专业硕士点之一,是北京地区之外的第一个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点。2000年,以法学理论学科为基础成立的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获教育部批准成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是国内法学理论领域唯一的重点研究基地。2002年,法学理论学科经教育部批准成为国家重点学科,并被纳入“21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计划。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和法学院于2003年被人事部批准成为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目前,本学科联合政治学理论、法律经济学等学科正在申报并有望成为“985”工程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

研究方向:

吉林大学法学理论学科已形成了法理学、西方法哲学、法律社会学、法律文化学、法律经济学、人权理论与人权法、比较法学、部门法哲学、立法学、司法学等10个比较稳定的研究方向。其中,前五个研究方向始终站在学科前沿,在国内具有明显的学术特色和优势:
(1)法理学。学术带头人为张文显教授、姚建宗教授。本方向近20年多来一直居于国内学术发展的最前沿,始终是我国法学理论发展的引领者和推动者,提出并论证了许多在国内外学术界具有原创性的学术理论观点。
(2)西方法哲学。学术带头人为邓正来教授。本方向是国内高校同类研究方向中起步较早、影响最大的两个单位之一,在推动国内法学界对本领域的研究方面做出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3)法律社会学。学术带头人为马新福教授。本方向在国内起步较早,并以理论法社会学研究和法律发展研究为基本特色。
(4)法律文化学。学术带头人为霍存福教授。本方向以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为重点,并引入文化学、语言学、符号学和社会学等的理论与方法,实现了从单纯的历史研究范式向综合的多维视角研究范式的转换。
(5)法律经济学。学术带头人为张文显教授、徐卫东教授。本方向在国内发展较早,在法律经济学基本理论、知识经济与法制创新、现代企业制度的法理研究走在国内前列。

课程设置:

吉林大学法学理论专业主要课程有法理学、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国际政治。

优势和排名:

与国内兄弟院校的相同学科比较,吉林大学法学理论学科在相当多的方面处于领先水平。这主要体现:
1、在科学研究上,本学科在法学基本范畴、现代法律精神、权利义务理论、现代西方法哲学等研究领域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2、在研究生专业水平上,根据《中国大学评价》课题组的评估,吉林大学法学理论专业连续三年在国内同类研究生专业中排名第一。
3、在教材建设方面,张文显教授主持编写多部国家级或全国性的本科生和研究生法理学教材,这些教材被全国法律院校普遍采用。
4、在论著引用率上,邓正来教授近三年的论著引用率在法学界排名第一,张文显教授近三年的论著引用率也在法学界位居前列。
5、在科研项目上,本学科是唯一连续四个“五年计划”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课题的学科点,并连续三个“五年计划”主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法学部分)的调研、咨询和课题指南设计。
6、在教学成果上,本学科点承担的“法理学”课程被确定为首届国家精品课程,姚建宗教授获得首届国家级教学名师奖。
7、在教学科研条件上,本学科拥有全国最好的教学科研设施和条件。

师资力量:

吉林大学法学理论专业已经形成一支梯队结构合理、富有合作精神、实力雄厚的学术团队。本学科共有教师24人,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4人,讲师4人,助教8人。其中,有博士学位的共10人;已获硕士学位、正在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11人;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1人,“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2人,中国“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获得者2人,霍英东青年教师基金获得者2人,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获得者1人。本学科的学科带头人有张文显教授、邓正来教授、姚建宗教授、马新福教授、霍存福教授、崔卓兰教授、赵新华教授、徐卫东教授等。
名师简介:

张文显教授,1951年生于河南南阳,法学硕士,哲学博士。
1979年至1982年在读吉林大学法学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1982年至1983年在北京大学法律系进修,1983年至1985年在美国哥仑比亚大学法学院研修,1989年至1990年美国华盛顿大学高级访问学者。1985年至1993先后任吉林大学法律系副主任、法学院副院长、院长、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1994年1月起任吉林大学副校长、校党委常委、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校学位委员会委员,2001年起担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心学术委员会副主任,2002年至2004年任中共吉林大学委员会书记,2004年起任中共吉林大学委员会书记(副部长级)。2007年12月起任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书记。2008年1月任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主要学术兼职有:南京大学兼职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兼职教授,北京大学兼职教授,南京师范大学兼职教授,大连海事大学兼职教授,山东大学兼职教授,澳门科技大学兼职教授,华东政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共吉林省委党校兼职教授。
 

学术交流:

从2001年至今,已经举办45场当代法学名家讲座,孙国华、李步云、江平、郭道晖、李龙、公丕祥、朱苏力、周旺生等国内法学名家应邀到吉林大学做讲座。当代法学名家讲座已经成为国内法学界的知名品牌。已经举办20场海外学者讲座,牛津大学哈里斯教授、德国明斯特大学的格罗斯菲尔德教授、英国伦敦经济学院莫菲教授等10多位海外著名学者应邀来吉林大学讲学。近几年,中心单独或合作举办的大型国际国内学术研讨会有:北欧-中国国际人权法学术研讨会(2001.08)、中国法治之路与法律职业共同体学术研讨会(2002.07)、司法体制改革学术研讨会(2003.08)、全球化时代的中国法学学术研讨会(2004.01)、政治文明与中国现代化国际学术研讨会(2004.06)、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研究国际研讨会(2004.07)。近三年,本学科教师等多次出国、出境参加国际会议、学术访问,特别是一批年轻教师曾多次出国从事研究或参加会议。例如,孙世彦副教授先后应邀到瑞典伦德大学瓦伦堡人权和人道法研究所、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挪威奥斯陆大学人权研究所做项目研究或访问学者,黄文艺副教授先后参加了国际法律哲学与社会哲学协会第21届世界大会(瑞典)、中国—欧盟人权对话讨论会(意大利)、第五届东亚法哲学大会(日本)。

就业方向:

吉林大学法学理论专业毕业生有广博的基础理论知识,因此具有广阔的就业面,包括法学教学和研究机构,人大、政府等部门,公检法司等国家司法机关,新闻、出版和宣传部门,律师事务所等实务部门。

培养目标:

吉林大学在职研究生法学理论专业培养以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为指导,具有广阔的哲学、社会科学和法学理论基础,特别是法理学专业功底(包括法哲学、法社会学、法实证论、比较法学等),符合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需要的、从事法学理论研究和教学工作的专门人才。

科研成果:

近五年内,吉林大学法学理论专业教师共取得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24项,获得科研经费502万元。其中,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特别委托项目1项,国家社科基金重点课题2项,即“知识经济与法制创新”、“经济全球化中的中国法学”,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青年项目6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2项,司法部重点项目1项,其他省部级项目14项。共发表学术论文264篇,其中在CSSCI检索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15篇,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等有说服力性信息期刊转载、摘要6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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