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办学在职研究生教育在办学模式上呈现出多样性的特点,按照划分标准的不同,办学模式的划分不同。比如,按照中外机构合作的紧密程度划分,我国中外合作办学在职研究生教育的办学模式可分为融合型、嫁接型、松散型等三种模式,从参与合作的主体看,有校校合作、校企合作等,从组织结构的设置来看,可分为机构和项目两种模式。具体来看,我国中外合作办学在职研究生教育在办学模式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合作对象单一
我国中外合作办学在职研究生教育的外方合作者,绝大部分是来自国外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高校,开展校校合作,而缺乏校企合作和政府间的合作。
(二)组织结构分布不均
从组织结构设置看,我国中外合作办学在职研究生教育有机构和项目两种模式,合作办学项目占绝大部分,而机构偏少,大都不具独立法人资格。
(三)融合型偏少
我国中外合作办学在职研究生教育项目多以嫁接型为主,而合作程度较深入的融合型模式却相对较少。有些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尽管在我国境内实施,但在引进国外教育计划、教学大纲、课程等方面非常有限,不能归为融合型模式,只能算为出国预科。此外,还有很多合作项目为松散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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