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系第一期将开展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物理海洋学博士点的建设,并与相关学院共同建设“水下声学”、“海洋地质”和“海洋生物”等博士点学科。第二期将开展海洋技术(自设学科)和海洋化学等博士点建设,经过3至5年的发展,完成“船舶与海洋工程”和“海洋科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建设,并建立建设起相关的博士后流动站。

浙江大学海洋科学与工程学系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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