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文献研究法和现场访谈法,调研了16所高校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和培养机制改革办法,可以形成基本共识的核心内容和主要做法集中在以下方面。
1、在指导思想方面,将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紧密结合,建立起以科学研究为导向的培养模式;明确并落实博士研究生导师的责权利,建立以导师为主导的导师资助制和博士研究生教育质量长效保障机制。
2、在基本思路方面,主要以“转变观念,改革机制,统筹资源,理顺关系,激发创新,提高质量”为基本思路,主要通过优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的配置机制,保证博士研究生主要是脱产博士研究生的待遇,明确博士研究生导师的责权利,以达到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目的。
3、在提高生源质量方面,有的高校采取的是资格审查+专家组综合面试考核,与传统的资格审查+初试+复试并行的方式,不拘一格选拔优秀生源。同时各高校都提倡多招收脱产博士研究生特别是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的学生。各高校均对提高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的待遇出台了相关的政策,并对导师的资助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导师的资助专款专用,只作为博士研究生的奖学金和助学金,但是各高校设置的资助标准有所不同。
4、在招生指标配置方面,各高校的改革趋势包括对导师的招生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者方可招生;对导师实行限额招生,导师在限定指标外招收博士研究生均需支付一定的经费,且对导师的在读博士研究生人数进行限定;招生指标的配置与学科的培养条件,与导师的科研经费、科研成果和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挂钩,体现绩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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