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会计学博士学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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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29 10:15:58 在职考研辅导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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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会计学博士学位论文是怎么回事呢,流程是怎么样的,下面在职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胥老师为广大南京大学在职研究生学员讲解一下。

1、论文选题。

中期考核通过后,南京大学会计学博士生在导师指导下,通过阅读文献资料,选定研究课题及课题方向、范围,确定论文题目。

2、开题报告。

选定论文题目后,组织审议博士生的开题报告。一般南京大学会计学博士生须在第四学期举行开题报告,硕博连读生须在第五学期举行开题报告。开题报告中至少应包括:选题的意义和价值;研究领域国内外的学术文献回顾与述评;论文研究的创新之处、基本思路、基本内容、基本方法和时间安排。开题报告将以学术讲座形式公开进行,相关专业的3位教授(至少2名博士生导师)参加。

3、论文写作。

论文开题通过后,应拟定学位论文工作计划,包括各阶段的主要内容、要求完成的期限等。学位论文计划表由博士生在导师指导下拟定,并经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送研究生院。南京大学会计学博士生在科研工作进行中,应定期作阶段性报告。

4、论文预答辩。

预答辩以学术讲座形式公开进行,相关专业的3位教授(至少2名博士生导师)参加。预答辩时,博士生须就开题报告中提到的问题及其解决的方法进行专门的汇报。

5、论文修改。

根据预答辩的建议和导师的指导对论文进行修改。

6、论文提交。

预答辩通过后,南京大学会计学博士生将经过修改的导师同意定稿的论文提交给会计学系博士研究生秘书,一式6份,论文的任何部分不得泄露论文作者或指导教师的信息。此外,须提交开题报告和预答辩各位委员所提问题和建议的目录,并一一说明作者是如何在论文中思考、解决和回答这些问题。

7、校外专家匿名评审。

校外评审实行双向匿名制度,评审专家不得少于5位,其中至少3位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校外专家的职称至少是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匿名评审实行两票否决制。校外匿名评审专家由各博士生导师推荐组成,项目主任选择决定。匿名评审实行导师推荐与该导师学生回避制。

8、论文答辩申请条件。

通过校外专家匿名评审的博士学位申请者,须至少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3篇论文,且所发表论文的作者第一单位署为“南京大学会计学系”或者“南京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系”,并在论文中注明“本论文受南京大学国际化会计学博士生项目资助”。

9、论文答辩。

南京大学会计学博士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至少2位是外单位的专家,至少3位是博士生导师。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前提下,由该论文的指导教师确定答辩委员,论文封面上出现的导师成员不得出任答辩委员会成员。论文答辩会由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学位论文通过答辩后,校学位论文评定委员会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及院系学位分委会的意见并按照有关规定作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决定。论文答辩不合格者,经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一年内补充修改论文资料,重新答辩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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