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学法学院始创建于1984年,前身是由北京大学法律系直接援建的烟台大学法律系。现任院长由山东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经济法学博士金福海教授担任。法学院现有教职员工57人,其中教授15人,副教授10人,讲师21人。其中,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山东省教学名师3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3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除专职教师外,法学院还从国内著名高校以及司法实务部门聘请了一批具有深厚学术造诣以及丰富实践经验的学者和法官担任兼职教授。

烟台大学法学院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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