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4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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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8 16:35:41 在职考研辅导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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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文件精神,在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省和学校政策规定,狠抓复试和录取两个环节,深化信息公开,严守招生纪律,确保复试录取工作有序进行。

二、组织管理

(一)成立“长江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工作,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成员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及各学科专家组成。(二)成立“长江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并根据招生的学科专业和复试考生人数,按照单一或相近二级学科分组成立各学科复试小组,每个学科复试小组遴选不少于5名责任心强、公道正派、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及外语水平较高的专家担任复试小组成员,在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本专业的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应执行回避制度。(三)复试工作小组须将复试结果及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时,做好复试录取全过程资料存档,留存时间至少1年。三、复试工作安排(一)复试时间:拟于3月下旬—4月进行,具体安排请查阅经济与管理学院官网。(二)复试方式:我院遵循同一专业同一复试批次复试方式相同的原则,采用线下(现场)和线上(网络远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复试。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具体要求见《长江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附件1)。每一专业具体形式见“五、复试内容与成绩计算”。复试过程全程录像。考生顺序、考官分组、试题等随机抽取。(三)体检:参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我校将在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四)复试费:每人100元,复试费由考生在复试前通过学校统一支付平台缴费,缴费流程见附件2。已缴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未参加复试,不予退费。(五)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及调剂1. 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1)所有学术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以及会计硕士(MPAcc)分数线为国家划定的A类初试成绩资格线。2. 复试比例根据教育部复试基本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按差额比例进行复试,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计划录取人数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复试名单在本学院网站公示,并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3.调剂工作安排符合国家和我校调剂要求的考生,可以申请调剂到我院。调剂考生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请调剂考生及时回复确认,具体调剂办法严格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四、资格审查

我校将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在复试前,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进行审查:

1.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往届生)。2.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应届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往届生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均须加盖公章)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以后的毕业生)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1年以前的毕业生)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原件,可在线验证且在有效期内)、近期免冠相片。3.对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交授课学校教务部门提供的本科课程考试成绩单原件。4.对于在2024年9月可以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需提供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5.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对报考条件不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

五、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一)学术型硕士(含农林经济管理、工商管理学与应用经济学)采用线下(现场)和线上(网络远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复试。第一志愿采用线下(现场)复试,调剂复试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具体内容和成绩计算如下:1.复试内容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外语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考查,每项测试满分均为100分,复试形式均为面试。复试具体内容分别如下:(1)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本学科发展动态和专业发展潜力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体测试内容分别为:①农林经济管理:专业综合测试(含发展经济学、农业经济学)。②工商管理学:分方向进行专业综合测试其中,会计学:会计综合(含中级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方向复试科目:企业管理概论③应用经济学:分方向进行专用综合测试其中,产业经济学复试科目:专业综合测试(产业经济学)。金融学复试科目:专业综合测试(金融学)。

国际贸易学复试科目:专业综合测试(国际贸易学)。(2)外语能力测试:考查考生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3)综合素质考查: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综合衡量情况。2.成绩计算(1)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其计算公式如下:复试成绩=专业综合能力测试×50%+外语能力成绩×20%+综合素质考察×30%(2)考生总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40%,复试成绩均需保留两位小数。(二)工商管理(MBA)采用线上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复试,复试内容与成绩计算具体如下:1. 复试内容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外语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考查,每项测试满分均为100分,复试形式均为线上面试。复试具体内容分别如下:(1)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本学科发展动态和专业发展潜力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体考核内容包括政治、专业综合测试。(2)外语能力测试:考查考生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3)综合素质考查: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综合衡量情况。2. 成绩计算(1)复试成绩计算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其计算公式如下:复试成绩=专业综合能力测试×50%+外语能力成绩×20%+综合素质考察×30%(2)考生总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60%+复试成绩×40%,复试成绩均需保留两位小数。(三)农业硕士(含农村发展和农业管理)1.复试内容第一志愿采用线下(现场)方式进行复试,且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复试工作将同时开展,考试形式与内容完全相同。复试形式包括笔试、面试两个环节,将全程录音录像。笔试为闭卷形式。?笔试环节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复试内容为:农业政策与法规,主要考核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与政策的掌握程度。?面试环节①外语能力测试:考查考生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②专业综合测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本学科发展动态和专业发展潜力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③综合素质考查: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综合衡量情况。2. 成绩计算(1)复试成绩计算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30%+外语能力成绩×15%+专业素质和能力成绩×20%+综合素质考察×35%(2)考生总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40%,复试成绩均需保留两位小数。(四)会计硕士(全日制)1.复试内容采用线下(现场)方式进行复试。复试形式包括笔试、面试两个环节,将全程录音录像。笔试为闭卷形式。

笔试环节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时间为150分钟。笔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和政治课笔试两部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为130分,主要考核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考核科目为财务会计、财务管理、成本与管理会计和审计;政治课笔试成绩满分为20分,主要考核考生对政治理论及应用的掌握程度。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科目等有关事项,请关注长江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网站发布的复试相关信息。?面试环节①外语能力测试:考查考生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②专业综合测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本学科发展动态和专业发展潜力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③综合素质考查: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综合衡量情况。2.成绩计算(1)复试成绩计算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其计算公式如下: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1.5)×50%+外语能力成绩×20%+专业素质和能力成绩×10%+综合素质考察×20%(2)考生总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60%+复试成绩×40%,复试成绩均需保留两位小数。(五)其他说明1.复试的面试时间,每位考生一般不少于20分钟。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依照《招生管理规定》,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4.其他未尽事宜以学校招生复试方案为准。

六、复试录取

1. 复试结束后,将在学院网站按照考生类别公示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成绩信息,并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相同情况下,一志愿考生以英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调剂考生以初试科目中相同统考科目成绩之和高者优先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在拟录取范围内的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拟录取资格,则按公示的该考生所在类别成绩排序,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最终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由研究生院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2. 对于拟录取的学生需要向其所在单位函调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加盖印章。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3. 根据教育部招生管理规定,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七、监督与申诉

1.成立“经济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院党委书记担任监督组组长,对复试与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切实维护招生录取公平公正。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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